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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2016年度上海软件四名(名企、名品、名人、名园)评选”工作的通知

各会员单位、软件企业及软件园区:

在上海着力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大背景下,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紧密结合本市软件产业的发展趋势,以打造软件企业品牌、优秀软件产品为目标,集聚产业创新发展的新动能,进一步提升上海软件产业的综合竞争力,决定继续开展2016年度上海软件四名(名企、名品、名人、名园)评选工作。获奖的企业、软件产品、企业家及软件园区将在“第八届上海软件创新论坛”上进行发布,并在《文汇报》整版刊登表彰。现将关于开展“2016年度上海软件四名(名企、名品、名人、名园)评选”工作通知公布如下:
1.申报范围
1)名企、名品、名人:凡属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,同时符合下述申报条件的可自愿提出申请、参加评选。
注:对于符合评选条件的非协会会员单位,应先申请成为会员单位,之后方可参加本次评优活动。
2)名园:符合《2016年度上海软件四名(名企、名品、名人、名园)评选申报条件》的园区单位。
2.申报时间与方法:
1) 时间节点:2016年度上海软件四名(名企、名品、名人、名园)评选申报工作自即日起至9月15日止;结果公布日期为10月15日;
2) 申报方法:
 2016年度名企、名品、名人的评选工作请访问协会网站(www.softline.org.cn) “创新服务”—“名优评选”栏目,进行在线申报。
 “名企、名品、名人”申报表由申报企业填写并确认无误后提交,待协会审核通过后由申报单位打印申报表并签字盖章。 
  2016年度名园的评选工作采取线下申报方式,请填写申请表并签字盖章。
③ 申报材料:统一送交徐汇区钦州路100号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1号楼705室沈颖收(一式一份)。
3. 申报条件
具体见附件《2016年度上海软件四名(名企、名品、名人、名园)评选申报条件》及线上申报系统。
4. 评审方法
本年度的评选工作,将继续在上海市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,继续执行自愿申报、专家评议、协会会长会议审核批准、网上公示的方法。评审结果将在第八届上海软件创新论坛上举行颁奖仪式并在《文汇报》上整版套红刊登。
5. 联系信息
1) 名企、名品、名人:申报联系人:
联系人1: 沈  颖 电话:64832656   手机:13916803306  
E-mail:sheny@softline.org.cn
 
地   址:
徐汇区钦州路100号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1号楼705室(钦州路、沪闵路、浦北路、钦州南路交叉口,地铁一号线漕宝路站1号出口向上海南站方向步行约15分钟。)
2) 名园:申报联系人:
联系人2: 许  静 电话:54971370或54971376转823
E-mail:xj@softline.org.cn
地   址: 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西路299弄中铁中环时代广场4号楼1205室。
  
 
特此通知!
 
 
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
2016年8月8日
 
附件:
2016年度上海软件四名(名企、名品、名人、名园)评选
申报条件
 
1) 2016年度“名企(明星软件企业)”申报条件:
2016年度“名企(明星软件企业)”分为明星软件企业(经营型)、明星软件企业(出口型)、明星软件企业(创新型)、明星软件企业(快速增长型)、明星软件企业(领先型)、明星软件企业(四新企业)、明星软件企业(互联网+),企业可申报一个或多个奖项,具体要提交的附件材料参见线上申报所述内容,申报企业的前提条件是“企业不亏损”,其他分类条件为:
(1) 明星软件企业(经营型):2015年度企业总收入在2.0亿元人民币以上(含);
(2) 明星软件企业(出口型):2015年度企业出口收入800万美元以上(含);
(3) 明星软件企业(创新型):企业三年来(2013、2014、2015)已登记软件产品在10件或10件以上(含专利、软件著作权),并且2015年度至少新申请了3件著作权或专利(注:同名同版本号的产品登记与软件著作权按1件计,并只计入产品登记数中);
(4) 明星软件企业(快速增长型):自2013年经营收入达100万元以上,年度总收入增长率高于50%(考察2013、2014、2015三年的经营收入情况);
(5) 明星软件企业(领先型):符合《关于印发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领域的通知》(发改高技[2016]1056号)所规定的重点领域软件企业,其2015年在该产品领域收入在全市排名前五位或2015年度经营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的企业,并能提供该产品在上海市场排名的相关证明材料;
(6) 明星软件企业(四新企业):软件企业发展呈现新技术、新业态、新模式、新经济趋势,有成功案例且2015年企业经营收入达2000万元以上;
(7) 明星软件企业(互联网+新模式):软件企业以“互联网+”思维改革创新,以“互联网+”产业融合新模式及“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”的创新精神不断开拓进取,并已有成功案例。已成功在上海国际信息消费节展出的企业优先考虑,在上年度已获评的企业不再重复参评。
 
2) 2016年度“名品(优秀软件产品)”申报条件:
申报2016年度“名品优秀软件产品”的软件必须已经取得软件产品评估(登记)证书且在证书的有效期内,并已取得很好的销售业绩;该软件产品三年来已累计销售额超过600万元,或销售量超过300套(注:  免费产品不参评; 历年曾获评的同名同版本号的软件产品不再参评; 2016年度新评估的软件产品不参评)。
3) 2015年度“名人(优秀软件企业家)”申报条件:
申报人须担任所在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,任现职满3年及以上(含)且企业员工数达200人以上(含),2015年度经营收入达2.0亿元(含)且企业上一年度未获得过年度“名人”的称号。申报人所在企业在“名企”或“名品”的评选中入选,企业具有相当规模且盈利、企业管理有序并获得社会好评(获得相关资质和荣誉)、通过企业诚信查询等,综合上述因素,将评出十位优秀软件企业家。曾获此殊荣的企业家五年内(即2011-2015年度)曾获评过优秀软件企业家称号不再参评。
 
4)2016年度“名园(明星软件园)”申报条件:
 2015年度明星软件园分为明星软件园(领先型)、明星软件园(特色型)两类,两类明星软件园的申报条件为:
(1) 明星软件园(领先型):在园区规模、产业集聚效应和推动成效、综合竞争力上具有领先优势;
(2) 明星软件园(特色型):在产业集聚、园区服务等某些方面具有显著特色和亮点,具有相当显示度和特色示范效应。
 
 
 
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
2016年8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