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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2015年度上海软件四名(名企、名品、名人、名园)评选”工作的通知

各会员单位、软件企业及软件园区:

为响应国务院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的精神,贯彻实施创新驱动战略,推动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战略举措,推进上海软件的“名企、名人、名品、名园”的建设,协会决定继续开展2015年度的评优工作。获奖的企业、软件产品、企业家及软件园区将在“第七届上海软件创新论坛”上进行发布,并在《文汇报》整版刊登表彰。现将关于开展“2015年度上海软件四名(名企、名品、名人、名园)评选”工作通知公布如下:

1.申报范围

1)名企、名品、名人:凡属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的A类会员单位,同时符合下述申报条件的可自愿提出申请、参加评选。

注:对于符合评选条件的非协会会员单位和协会C类会员单位,应先申请成为A类会员单位,之后方可参加本次评优活动。

2)名园:符合《2015年度上海软件四名(名企、名品、名人、名园)评选申报条件》的园区单位。

2.申报时间与方法:

1)        时间节点:2015年度上海软件四名(名企、名品、名人、名园)评选申报工作自即日起至915日止;结果公布日期为1015

2)       申报方法:

 2015年度名企、名品、名人的评选工作请访问协会网站(www.softline.org.cn) “创新服务”“名优评选”栏目,进行在线申报。

“名企、名品、名人”申报表由申报企业填写并确认无误后提交,待协会审核通过后由申报单位打印申报表并签字盖章,送交协会秘书处(一式一份)。

  2015年度名园的评选工作采取线下申报方式,请填写申请表并签字盖章与相关材料一同送交协会秘书处(一式一份)。

3. 申报条件

具体见附件《2015年度上海软件四名(名企、名品、名人、名园)评选申报条件》及线上申报系统。

4. 评审方法

本年度的评选工作,将继续在上海市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,继续执行自愿申报、专家评议、协会会长会议审核批准、网上公示的方法。评审结果将在第七届上海软件创新论坛上举行颁奖仪式并在《文汇报》上整版刊登。

5. 联系信息

1)        名企、名品、名人申报联系人:

   联系人1:沈  颖  电话:54971370或54971376转18  E-mail:sheny@softline.org.cn
联系人2:王雨俊  电话:54971370或54971376转12  E-mail:wyj@softline.org.cn

2)        名园申报联系人:

   联系人: 许  静  电话:54971370或54971376转16   E-mail:xj@softline.org.cn

3)        联系地址:

徐汇区钦州路100号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1号楼706室(钦州路、沪闵路、浦北路、钦州南路交叉口,地铁一号线漕宝路站1号出口向上海南站方向步行约15分钟。)

特此通知!

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

2015811


附件:

2015年度上海软件四名(名企、名品、名人、名园)评选

申报条件

1)        2015年度“名企(明星软件企业)”申报条件:

2015年度“名企(明星软件企业)”分为明星软件企业(经营型)、明星软件企业(出口型)、明星软件企业(创新型)、明星软件企业(快速增长型)、明星软件企业(领先型)、明星软件企业(四新企业)、明星软件企业(互联网+),企业可申报一个或多个奖项,具体要提交的附件材料参见线上申报所述内容,申报企业的前提条件是“企业不亏损”,其他分类条件为:

(1)     明星软件企业(经营型)2014年度企业总收入在1.5亿元人民币以上(含);

(2)     明星软件企业(出口型)2014年度企业出口收入500万美元以上(含);

(3)     明星软件企业(创新型):企业三年来(201220132014)已登记软件产品在10件或10件以上(含专利、软件著作权),并且2014年度至少新登记了3件产品或专利(注:同名同版本号的产品登记与软件著作权按1件计,并只计入产品登记数中);

(4)     明星软件企业(快速增长型):自2012年经营收入达100万元以上,年度总收入增长率高于50%(考察201220132014三年的经营收入情况);

(5)     明星软件企业(领先型):对于在操作系统、数据库、中间件、信息安全、中文信息处理与办公软件、涉农软件和服务、公共信息资源服务(科、教、文、卫、人口)、金融、能源资源交通(含物流、矿产)软件和服务、通用管理、嵌入式软件(软件收入比例适当提高)、高性能计算机应用软件、云计算、数字内容、系统集成服务等十五个领域,企业2014年在该产品领域收入在全市排名前三位且2014年度经营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的企业,并提供产品占有上海市场份额的相关证明材料(行业协会、第三方市场评估公司等出具的市场占有率报告);

(6)     明星软件企业(四新企业):软件企业发展呈现新技术、新业态、新模式、新经济趋势,有成功案例且2014年企业经营收入达2000万元以上;

(7)     明星软件企业(互联网+新模式):软件企业以创新、开放的“互联网+”思维改革创新,以“互联网+”产业融合新模式及“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”的创新精神不断开拓进取,并已有成功案例。已成功在上海国际信息消费节展出或在“众联杯”大众创业&万众创新大赛脱颖而出的企业优先考虑。

2)        2015年度“名品(优秀软件产品)”申报条件:

申报2015年度“名品优秀软件产品”的软件必须已经取得软件产品登记证书且在证书的有效期内,并已取得很好的销售业绩;该软件产品三年来已累计销售额超过600万元,或销售量超过300套(:  免费产品不参评;‚ 历年曾获评的同名同版本号的软件产品不再参评;ƒ 2015年度登记的软件产品不参评)。

3)        2014年度“名人(优秀软件企业家)”申报条件:

申报人须担任所在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,任现职满3年及以上(含)且企业员工数达200人以上(含),2014年度经营收入达1.5亿元(含)且企业上一年度未获得过年度“名人”的称号。申报人所在企业在“名企”或“名品”的评选中入选,企业具有相当规模且盈利、企业管理有序并获得社会好评(获得相关资质和荣誉)、企业诚信度高等,综合上述因素,将评出十位优秀软件企业家。曾获此殊荣的企业家五年内(即2010-2014年度曾获评优秀软件企业家称号)不再参评。

42015年度“名园(明星软件园)”申报条件:

 2014年度明星软件园分为明星软件园(领先型)、明星软件园(特色型)两类,两类明星软件园的申报条件为:

(1)     明星软件园(领先型):在园区规模、产业集聚效应和推动成效、综合竞争力上具有领先优势;

(2)     明星软件园(特色型):在产业集聚、园区服务等某些方面具有显著特色和亮点,具有相当显示度和特色示范效应。

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

20158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