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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2014年度本市软件设计人员专项奖励的通知

各软件企业:

      近日,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了《关于关于申报2014年度本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设计人员专项奖励的通知》。根据该通知,2014年度本市软件设计人员专项奖励正式开始申报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软件产品设计人员申报条件

  1、在本市认定的软件企业中工作一年以上,并在本市依法纳税;其2014年年所得超过15万元人民币。

  2、相关工作岗位须为从事产品规划、软件技术研究、系统分析、结构设计、代码编写、测试、项目管理等工作。

  3、其设计的软件产品2014年获得了市经济信息化委颁发的《软件产品登记证书》。

  二、申报和初审时间

  企业网上申报: 2015722 日至2015814 (814日系统将关闭,不再受理申报)

  企业递交书面材料:2015817日至2015821日。

   区县初审: 2015824日至2015918 日。

  三、申报地点

  企业税务登记地所在区县信息产业主管部门(联系方式见附件2)。

  四、申报材料

  企业登录http://www.sheitc.gov.cn/rjhxxfwy/index.htm,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下的“双软认定”中填报《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设计人员专项奖励申请表》,并向区县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(一式一份):

  (1)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设计人员专项奖励申请表

  (2)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

  (32014年度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及软件产品登记申报表复印件

  (4)上海市(城镇)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(201412月)复印件

  (5)申请奖励人员2014年度一次性奖励发放支付凭证明细

  (6)申请奖励人员劳动合同(岗位部分)及职业技能证明文件(学历证书、技能培训证书等)复印件

  (7)申请奖励人员2014年度一次性奖励纳税月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、2014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

  (8)申请奖励人员2014年度《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(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)》

  注:1、已列入201120122013年度软件设计人员专项奖励名单的设计人员本次申报,可以暂不提供材料6

  2、材料6-8顺序需与申请表名单顺序一致。

  3、通知中所称年所得依据2014年度《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(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)》工资、薪金所得;通知中所称以上包含本数。

五、协会申报支持服务联系方式:

联系人:唐若培      电话:23117620

             余燕丹      电话:23117621

 

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

2015年720